新加坡公司股東和董事的要求
新加坡的經商環境極佳,穩定的政策和優惠的稅率措施讓投資者都向往在新加坡落地注冊公司,但是在新加坡注冊公司不管是離岸經營還是實地經營都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注冊的。比如必須至少配備一名股東,一名董事,那么股東和董事可以為同一人嗎?一起來看看新加坡注冊公司對股東和董事的要求。
新加坡公司股東任命資格
1.私人有限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股東,股東人數最多為50人
2.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可以是本地人也可以是外國人
3.新加坡允許外國股東持有公司100%的股權
4.要成為股東,個人必須先購買公司股票
5.股東不持有任何公司資產,也不對公司債務負責,因為公司是一個單獨的法人實體
新加坡公司董事任命資格
《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注冊公司必須至少有一位原本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即所有的私人有限公司被強制至少委任一名本地居民董事。
董事可以是新加坡公民,也可以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等其中一個身份,或是入境準證持、員工準證,以及家屬準證持有人或創業準證EP的持有人。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但是只有一名董事的情況下,這名股東就必須是原本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董事主要負責管理公司事務,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股東是公司投資者,股票的持有人,董事是公司的管理者,股東董事可以是同一人,股東也可以聘請人員來擔任公司董事。
新加坡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
1.投票權
通常,普通股在股東大會上只有一票,但也可以有無表決權的股份或由公司章程決定的擁有多重投票權的股份。股份可能不具有投票權、或者附加投票權(每股10票),或者擁有限投票權。這是創始人應該考慮的最重要的權利,因為它直接影響到他們控制公司的能力。
2.利潤分享權利
公司的利潤是通過每股支付一定數額的股息來分配的。公司對是否分配股息以及如何分配股息擁有相當大的控制權。公司章程可以將公司股份分為不同類別,并允許董事(或股東)對不同類別的股份分配不同數額的股息。
3.清算權利
公司清算并清償所有債權人后,其剩余資產可供股東分割。一般來說,剩余資產在成員之間按照各自在公司股本中的利益比例進行分配。股份分為不同類別的,公司章程可以規定部分股份優先分配剩余資產。
如何注冊新加坡公司
對新加坡股東的委任要求以及享有的權利都了解之后,再來看看在新加坡如何注冊公司。
1.擬注冊公司名稱,查名必須是英文名(結尾為PTE. LTD.。
2.一名18歲以上無金融犯罪公民擔任董事股東,無國籍限制,需護照、住址證明影印本、聯系電話。
3.經營范圍,在政府規定經營范圍內可以選擇兩個與業務先關的經營范圍。
4.提供至少一位董事、一位股東股份分配比例。 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新加坡公司要求必須有一名新加坡籍董事。
5.商業秘書:新加坡公司必須委任一名本地的商業秘書。
注冊新加坡公司是無法自行前往注冊的,需要委托商業秘書代辦注冊公司的相關事宜,因此在注冊公司前一定要選擇專業靠譜的秘書公司。在代理的協助些準備好相關資料就可以遞交注冊公司的申請了,大概7-10個工作日就能拿到新加坡公司的全套資料。公司注冊完成之后就可以著手辦理銀行開戶的相關事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