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地址的要求
在香港注冊公司,其中之一的要求就是要有香港真實的注冊地址,該地址不一定是實體經營地址,只要是香港合法的能夠正常接收政府部門和銀行的往來信件即可。換言之,在香港注冊公司不一定要有經營場所,但是一定要有注冊地址。
關于香港公司地址的性質描述如下:
1、注冊地址:既為公司的注冊辦事處,該地址用于登記和接收政府部門公函及通知,并備存必要的公司文件資料。
2、經營地址:既在香港本地的實體物業地址,該地址用于辦公經營。
因此,大部分在香港沒有實際業務經營的投資者都會選擇秘書公司提供的注冊地址作為注冊辦事處。
變更香港公司注冊地址需要的資料
根據《公司條例》,如公司的注冊辦事處地址有所更改,該公司須于更改后的15日內,將符合指明格式的更改通知交付處長登記。
變更香港公司注冊地址必備原材料: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復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資、改名文件復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關事項的,可不必理會);
6、股東或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以遞交到政府的為準);
7、親自簽署綜合業務委托書;
8、親自簽署香港公司地址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10、香港公司NC1文件或者是上一年年審文件AR1;
11、香港公司新的注冊地址。
香港公司注冊地址變更流程
1、公司董事或成員商議決議更改公司注冊地址;
2、準備相關變更法定文件;
3、遞交到港府。
地址變更通知稅局的方法:
1、寫信寄給稅局。寫信的內容需要包括(名稱、檔案號、事情詳情),并由香港董事/經理/秘書簽字。
2、填寫稅局的規范表格稅局提供了規范性的統一表格,用于受理香港地址變更的通知,表格名為ir1249。下載表格后,將香港名稱、更改的地址詳細情況、時間填寫進去后,即可完成變更。
香港公司注冊地址的實際意義在于能與香港政府保持聯系,地址相對于私人電話更為穩定,信件來往亦符合香港政府的行事習慣,香港政府與公司之間的關于報稅、年審等的事宜,都首選郵寄信件的方式進行溝通。根據《稅務條例》要求,納稅人的地址如有更改,必須於1個月內通知稅務局。
如果違反以上條例未在期限內申報地址變更,該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均屬犯罪,可各處第5級罰款(50,000港幣);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各處罰款1,000港幣;且如兩間政府機構都做出檢控,處罰既加倍。
盡管香港政府對于香港公司注冊地址沒有嚴格的要求,但是若有更改變動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到注冊處和稅務局,逾期不僅會受到罰款,如果因此沒有及時接受到重要信件并做出處理,對香港公司來說損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