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商標簡介
注冊香港商標對于申請人沒有什么要求,自然人和法團都可以為主體注冊。香港商標要怎么注冊呢?商標予以注冊之后有效期限是多少呢?針對這些問題,小編給大家一一講解。
注冊香港商標簡介
香港法律對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沒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均可申請商標注冊,法律也沒有規定商標申請人必須已對申請商標進行使用,申請人只要在申請注冊時指出使用或擬使用即可。
申請人必須填妥相關的申請表格,連同商標樣本及有關費用,一并提交商標注冊處。香港也采用一標一類的申請授權制度,分類亦采用國際分類的42個大類。
可予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圖案、姓名、簽署、文字、字體、數字、不同形狀或顏色構成的標志,或以上項目的各種組合以及主體圖形、地理名稱。服務商標在香港也受保護,且零售服務的商標可以在香港申請。
在香港申請商標注冊有一個特殊要求是,商標注冊處有權規定申請人須在申請日起12個月內完成所有申請手續。若申請人未能遵守該規定,可以被視為放棄申請。
注冊香港商標流程
1、查冊
申請香港商標前,必須查明是否有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已經注冊或申請注冊。
2、提供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或公司執照復印件及蓋公章
(2)清晰商標圖樣
(3)商品或服務項目
(4)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3、檢索及審查
商標注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他商戶已經注冊或申請注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商標注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制定的注冊規定。
審查主任隨后會發出書面意見,說明對有關標記的反對和理由,或確定接納有關標記的注冊申請。
4、反對
如申請未符合注冊規定,商標注冊處會提出異議。申請人須于六個月內達成有關規定。這段期限可延展三個月。
商標注冊處會在意見中解釋為何有關商標未符合注冊規定,如認為反對問題能夠解決,可向申請人建議解決辦法。
即使申請人已設法解決商標注冊處處長在初步意見所提出的反對,有關申請可能仍未符合注冊規定。商標注冊處會再提出意見,說明審查結果。再提出的意見會于初步意見聲明的六個月限期屆滿后發出。
5、聆訊
如要求聆訊,則支持和反對有關商標注冊的所有證據,都會在聆訊中審議。聆訊人員其后會作出裁決。
6、公布申請
商標注冊處接納你的申請后,便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作出公布。
7、第三者反對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閱覽你的商標,并對你的注冊申請提出反對。反對人須在注冊申請公布日期起計的三個月內提交反對通知。作為申請人,你可以撤回你的注冊申請或就反對提交反陳述。
8、注冊
商標注冊處處長接納有關商標的注冊申請后,便會把該商標的詳細資料記入注冊記錄冊,并向申請人發出注冊證明書。此外,商標注冊處處長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中公布有關的注冊公告。注冊日期從提交申請當日起計。
香港商標的保護期限
在香港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7年,之后可續期14年,續展次數不限,商標注冊有效期以申請日開始計算。
香港的商標注冊分為A部注冊和B部注冊。在A部注冊的商標應在本質上或因長期廣泛使用而具備顯著性。如為以獨特方式展現公司、個人或商號的名稱,申請人或其前任的簽名(以中文簽署的除外)以及一個或多個創造字或詞等。僅具備區別性的商標可獲準在B部注冊。在B部注冊的商標不及在A 部注冊的商標審查嚴格。
在A部或在B部注冊的商標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在A部注冊的商標專用權有較大保障。A部的注冊商標注冊期滿7年或視為永久有效;
在B部注冊的商標則不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在注冊期滿后,其注冊效力仍可能受到質疑。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商標注冊后有限期限是10年的,而香港的是7年,所以申請人注冊之后一定要注意續展時間,不要以為是10年,錯過了續展期,若被他人搶去了注冊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