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VIE架構
所謂VIE架構,即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Interest Entities;VIEs),也稱為“協議控制”,即不通過股權控制實際運營公司而通過簽訂各種協議的方式實現對實際運營公司的控制及財務的合并。
VIE架構最開始運用是為了規避國內監管對外資準入的限制,現在主要運用于企業實現海外上市融資。
企業在在BVI或者開曼群島設置離岸公司,該離岸公司與境內上市實體公司簽訂一系列協議,將境內實體公司絕大部分利益轉移到離岸公司,并通過協議控制境內實體公司的所有權。
注冊BVI公司的優勢
很多企業為了拿外資稅收優惠都會想辦法找個境外法人或者境外自然人做股東,以謀求外資企業的相關政策優惠。在BVI注冊公司的優勢有:
1、投資環境: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非常穩定;
2、股東資料:政府保護股東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資料完全保密;
3、財務報告:公司無需會計師的審核報告,如申報利潤及財務狀況;
4、公司稅收:免除在英屬維京群島以外從事的商業經營活動的稅收;
5、公司運作:公司在世界各地均可開立銀行賬戶,股份自由買賣,融資上市。
除了BVI之外,開曼、塞舌爾、馬紹爾等群島也有這方面優勢,是投資者用來節稅,方便融資上市的工具。
除了鴻星爾克之外,很多品牌企業也是采用這種方式,以外資的名義在BVI、開曼設立公司,實際上是自己100%控股。
BVI公司注冊要求
除了上述優勢之外,BVI公司在注冊方面也非常有優勢,原因是注冊簡單,沒有繁瑣的手續,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公司構成: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或S.A。(公司名稱不能“信托公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結尾,除非這些公司在英屬維京群島獲得相應的執照)
2、注冊資本:標準資本為美元50000元,分50000股;
3、公司董事:一個或多個董事,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際的自然人;
4、公司秘書: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BVI政府建議這樣做;
5、董事會議:董事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6、公司股權:董事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可以不是公司股東;
7、注冊地址:公司注冊地址必須在英屬維京群島;
8、公司印鑒:必須有公司印鑒,并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注冊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