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為了進一步強化香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港府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CIES)進行了優化。1月7日港府公布了相關優化措施,相關措施將從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什么是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服務及相關專業領域的發展而啟動的一項政策。該計劃于2024年3月1日正式開始接受申請,旨在吸引外國資本投資者來港,通過投資獲許資產,促進香港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根據計劃要求,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內絕對實益擁有不少于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或等值外幣),這些資產包括存款、理財、債券、股權、不動產(扣除貸款)、股票、房產、公司凈資產等。申請人可以是18歲或以上的外國國民、中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可搭配國別綠卡)、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及臺灣華籍居民。申請人還需能夠支持受養人(配偶及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無人數限制)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優化措施詳情
港府公布的措施放寬了有關凈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其中將持3000萬港元凈資產的期限從2年大幅縮短至僅需6個月。另外,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或由申請人全資擁有的私企投資,在計算凈資產時亦獲考慮。新措施將于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措施原文如下:
(A)符合凈資產規定
(I)「新計劃」的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化前為雨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凈值的凈資或凈資本;以及
(II)于計算凈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凈資產或凈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攤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B)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有獲許投資資產
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合資格私人公司是指由申請人全資擁有業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的控股公司,業以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形式成立,而該公司須由《稅務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條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
優化措施產生的影響
此次優化措施中,放寬前端資產審核并沒有影響整體申請要求或對香港投資額,另一措施則在計入投資時考慮與家辦稅務措施,許正宇相信,這些優化措施可進一步推進香港作為家辦樞紐,并有助令香港吸納更多資產。
如措施之一為凈資產要求毋須2年,只須申請前6個月有3000萬港元即可。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解釋,此次只是放寬前端審核要求,最終是否完成申請都要看申請者“真金白銀”的投資,所以此無損申請評核,只是令申請更簡便。
香港新投資移民計劃的作用
1、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香港將獲得大量新資金的注入,這些資金將促進香港經濟的進步,并提升其在全球金融市場中的競爭實力。
2、創造就業機會:新計劃的實施將進一步活躍資本市場,并為業界服務鏈的各個環節帶來更多商機和高質量就業機會。
3、吸引高凈值個體:該計劃針對高凈值個體而設,無需滿足諸如學歷評分、過往公司的稅務情況或受雇于香港公司等要求,審批速度較快,且續簽方面具有優勢。
4、優化資產配置:投資者可以通過該計劃在香港進行多元化的資產配置,享受香港的簡單稅制和低稅率環境,以及自由、開放和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
5、提升國際競爭力: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擁有健全的金融體系和先進的金融基礎設施。新計劃的實施將有助于香港進一步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提升國際競爭力。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香港政府為了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吸引高凈值個體和優化資產配置而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該計劃的實施將有助于香港進一步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提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