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在大陸投資的方式
境外企業在大陸投資,即設立外資企業,外資企業在大陸進行商業活動,需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在大陸開展商業活動。那么外資企業進入大陸經濟市場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可以以哪些形式在大陸進行投資。
作為外資企業,要進入大陸市場開展經營活動,可以采取成立公司國內辦事處、品牌授權、在大陸成立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模式運營。
無論是哪種運營方式,申請人都需要辦理海外公司主體資格證明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以及加章轉遞才能使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在大陸合法使用。海外公司在大陸投資運營的模式如下:
1、海外公司國內辦事處
如果海外公司的在大陸經營活動只是做業務聯絡,就只需成立海外公司國內辦事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境外公司代表處可以不單獨核算,也可以不單獨進行稅務登記。但國內辦事處只起業務聯絡作用,不能從事任何經營活動,不能單獨與客戶形成直接的購銷關系。也就是說,只能花錢,而不能有收入。因此這種模式不適合海外公司到大陸開展業務往來。
2、品牌授權模式
海外公司與大陸公司通過簽署授權協議的方式給大陸的企業進行授權,由大陸公司全權代理海外公司在內地的業務,為海外公司品牌做推廣,借助香港公司品牌進行運營。這種方式能有效節約成本,因此也是海外公司在大陸經營的常用操作模式。
3、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屬于外商投資企業,以海外公司的名義在大陸投資,操作流程比以上兩種方式要復雜一些。首先需要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成立外商投資企業(合資或獨資)需要進行驗資,在大陸投資時需要以外匯的形式從境外匯入資金。
如何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外國投資者在提出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前,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設立外資企業的宗旨;
2、經營范圍、規模;生產產品;
3、使用的技術設備;用地面積及要求;
4、需要用水、電、煤、煤氣或者其他能源的條件及數量;
5、對公共設施的要求等。
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外國投資者
外資企業如何辦理主體資格證明
外資企業在設立時,主體資格證明分為以下幾類:
1、外國主體資格證明。
(1)自然人:在境內,提供當事人護照、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即可;不在境內,提供該國有權部門簽發的文件經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使館認證的原件;
(2)法人企業:提供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使館認證原件。
2、港澳主體資格證明:
(1)自然人: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內地公安頒發的居住證(無需公證)或內地通行證(無需公證)。
(2)法人企業: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經過規定機構轉遞。
3、臺灣主體資格證明:
(1)自然人:大陸公安頒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往來大陸通行證(均無需公證)。
(2)法人企業: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經過公證員協會轉遞和認證,再轉遞規定協會認證并出具證明書。
不少投資者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會在香港注冊公司,再在大陸進行反向投資,香港公司屬于境外公司是不能直接在大陸經營的,因此香港公司如果要在大陸運營,就需要以上述三種方式的其中一種的形式才能夠在大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