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基金的類型和架構
在海外設立離岸基金,多數是因為離岸基金設立地幾乎沒有稅收或者稅率極低以及外匯管制比較寬松,方便進行操作。從基金的類型和架構上進行分類,基金可以分為哪些形式呢?
1、從基金的類型上:基金可以分為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混合型基金( 封閉式但是含開放式因素的基金、開放式但是含封閉式因素的基金 );
2、從基金的架構上:基金可以分為平行基金、母子基金、傘形基金、封閉式基金等。
不同類型、不同架構的基金在受規管的法律、設立文件、設立時間、設立費用上有很大的區別。跨境收購都是封閉式基金,但很多基金的中后期會有含有一定的開放因素,投資者有一定比例的定期贖回權。
離岸基金設立地
離岸基金的注冊地通常為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都柏林、盧森堡、巴哈馬、百慕大、馬恩島等離岸群島。基金選擇在這些地區成立,通常是因為這些地區對于基金的監管相對較松,同時當地政府豁免該基金來自于非當地收入的稅收,此外,有的地方還準許基金成立后可向全球公開發售。
開曼是全球最大的離岸基金聚集地,在離岸基金領域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其規管基金的成文法、案例法在世界范圍內首屈一指,吸引了流動性很強的國際資本在此擇木而棲。
目前投資于中國或者相關法域的絕大部分境外PE/VC基金都是設立在開曼。
此傾向性主要是由于開曼適宜于PE/VC基金發展和運營的合伙企業法存續已久且較為成熟,群島良好的政治環境和靈活的法律框架為基金結構和投資戰略的多樣化提供了可能性。
開曼群島對于基金的監管體系
主要是2006 年修訂后的《共同基金法》等。相比于 BVI,開曼群島因其更為完善和成熟的監管體系與配套市場設施,在公眾投資者和域外監管部門中享有更高的市場認同度。同 BVI一 樣,開曼基金的組織結構可以選擇公司、合伙、信托等形式之一。同時,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要受《共同基金法》的管制,如不可回贖的封閉性基金、以及投資者在 15 人以內并且投資者對基金管理人擁有任免權的基金均能享受監管豁免。
受監管的基金分為三種:Licensed Funds、Administered Funds 和Registered Funds。第三種即 Registered Funds 形式的基金監管要求最低,只需注冊即可,在開曼群島也最受歡迎,但其要求投資人的最低投資額在 10 萬美元以上,或者該基金的份額將在一個被批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并不是任何基金都能滿足這一要求。
開曼設立基金的優勢
在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基金的好處是:基金累計資本收益、股利、分紅大多為最低或零稅率。這使得基金跑贏同業的機會得到提高,且放大了基金經理、顧問和管理員獲取的利潤空間,而監管條件的寬松使得基金容易成立,由于有大量外部供應商提供配套服務,后臺運行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這種靈活性與積極性為基金有效運行提供了基礎。
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基金有哪些便利呢?
1、稅收中立性。開曼不會對這個企業或者基金征收企業所得稅。但當基金運行了一段時間后,例如向中國投資者進行分紅時,中國稅務局還是會對這筆投資征收一定的稅收。
2、有適用于成熟投資者的監管機制。開曼位于加勒比海地區,隸屬于英國,因此基本的法律理念、法律原則遵循的是英美法體系。
3、建立速度快。對于基金的管理人而言,把握投資的時機是非常重要的。在開曼,最快只需要5-7周的時間就可以完成從公司的設立到基金的登記完成。
4、無外匯管制。各種貨幣,美元、英鎊、人民幣、日元等,都可以在開曼自由的兌換和進行交易。
設立不同類型架構的基金需要的維護管理費用是不一樣的,因此投資者在設立離岸基金的時不僅要考慮設立的成本費用,還需要考慮設立后的維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