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章程細則的修改
日常我們說的香港公司變更名稱、注冊地址、注冊資本、股東董事等這些信息都包含在香港公司章程里面,所以變更香港公司章程也就是指變更這些內容中的一種或者多種。也就是說香港公司的章程是可以進行修改的,修改不同的內容需要提供的資料和所走的程序不一樣而已。
《香港公司條例》第13條規定,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和公司章程大綱的條件,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修改其章程細則的規定。任何修改均被視同包含于在公司注冊署登記的公司章程細則,需要通過特別決議才能再作修改。在第13條中對修改章程細則的唯一限制是,禁止公司作出任何影響不同股份權利的修改或添加。這顯然是為了保護特定種類股份的持有者,因為他們可能不具有足以否決特別決議的表決權。
法院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限制公司對其章程細則的修改。例如,法院可責令公司修改其章程細則以防止對小股東的壓迫,公司不能在其后通過特別決議再次修改其章程 細則,撤銷原有按院要求所作的修改。法院還可在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以不符合公司成員的整體利益,宣布公司對章程細則的修改無效。在實踐中,法院將允許公 司對章程細則所作的絕大多數修改,因為它推定,公司管理人員最了解公司的利益。然而,允許公司以不充分理由逐其成員的章程細則條款,可能被法院否定。
以下舉個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的例子,看看香港公司變更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香港公司股東變更所需的資料
1、商業登記證復印件;
2、注冊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時的全部文件(包括:表格D1、D3、R1);
5、公司股權轉讓會議決議;
6、公司全部股東身份證明復印件;
7、公司法人簽署的綜合業務委托書;
8、公司法人簽署的香港公司股東變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記錄冊。
香港公司股東變更辦理流程
1、香港公司股權變更首先需要召開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會,然后對公司股權變更進行決定;
2、制作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3、再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
4、修改公司章程;
5、外經貿局申請批準取得批文。
6、辦理股權轉讓登記的手續。
有些公司為了吸引為了資本,同時增加注冊資本和股東人數,這也是可以的,由于股本和股東人數均顯示在香港公司章程內,因此,香港公司需要提供商業登記證復印件、注冊證書復印件、成立香港公司的全套文件復印件、公司章程等文件,并且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和董事均同意,并形成同意引入新資本及股東的決議書,由公司法定秘書整理和核對后,一并遞交香港注冊署進行備案,更改公司章程。由于股東人數發生變化,在香港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完成后,必須向開立公司賬戶的香港本地銀行申請變更資料。香港公司銀行賬戶增加股東人數的,相當于新開香港銀行賬戶,因此要求新增加股東向香港公司開戶銀行提交個人銀行流水、住址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不管是增資還是增加股東,都需要修改章程,并且在規定時間內將變更資料遞交到香港公司注冊處進行備案,如果沒有及時登記,公司會面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