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備案年度申報
在CRS全球征稅,以及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的大環境下,境外搭建離岸架構的投資者需要考慮可能出現的稅務風險。在境外投資過程中,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是資金合規出境以及返程投資的途徑之一。
個人根據要求辦理境外投資備案之后,需每年按照外匯管理局的通知,在規定的期間內提供資料給“代為申報個人對外投資備案的銀行”,完成年度備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安排注銷境外公司,應該在注銷后向銀行申報注銷ODI外匯登記,未注銷ODI外匯登記仍需每年進行年度申報。
如果存在年度漏報ODI存量權益數據的情況,中國籍自然人會被列入外匯臨管名單,無法辦理任何資本項下外匯業務。
年度ODI存量權益登記需要申報信息包括:
需要填寫境內股東的持股比例、境外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權益、利潤數據及歸屬于中方股東的權益及利潤情況。
另需注意,如果境內股東有相關股權比例發生變化應進行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變更登記。
ODI存量權益登記未申報的后果
1、境外直接投資:
境外投資企業(包含37號文登記下的境內居民個人在境外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內投資主體注冊地外匯局負責事后對相關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信息內容進行抽查,對于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境內投資主體,外匯局按相關程序通過資本項目信息系統業務管控功能暫停該境外投資企業的境內投資主體相關業務,并依法進行處理;
2、境外放款
要求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冊成立且未違反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等相關規定;
3、利潤匯回
銀行在辦理境外投資企業利潤匯回時,應審核境外投資企業的境內投資主體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情況,對于應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但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登記的相關市場主體,應待其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后,方可為其辦理利潤匯回手續。
如何解除外匯管控
如因漏報導致被列入外匯管控,首先需要向銀行申請補漏報年度的ODI存量權益數據,再向外匯管理局申請臨時解除管控,以便銀行在指定的日期當天受理資本項下的外匯業務。
如果想永久解除管控,意味著對外投資終止,需提供境外投資主體注銷證明或因股權轉讓后不再持股的相關資料向外匯管理局進行申請,解除永久管控后及時在銀行辦理注銷ODI外匯登記。
在目前稅收政策下,搭建離岸架構會更加復雜,所以專業的團隊很重要,尤其是財稅方面,如果財務會計人員不專業,那么離岸架構是很容易出現財稅風險漏洞,不利于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