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公司年審時間
以前,開曼公司注冊之后一年一度的維護管理工作主要是年審。后來,經濟實質法案生效之后,開曼公司除了年審工作之外,又增加了經濟實質申報這一項工作。那么開曼公司注冊之后該什么時候進行年審和經濟實質申報呢?
開曼公司年審時間
開曼公司的年審是每年一審,但是年審時間和注冊時間沒有關系,無論公司幾月份注冊的,每年的年審時間為:該年的12月份-次年3月份。
開曼公司年審報稅逾期罰款明細:
3月31日之前 無
4月1日—6月30日之前 33.33%的年費
7月1日—9月30日之前 66.67%的年費
10月1日—12月31日之前 100%的年費
如果開曼公司逾期年審時間超過一年,該公司將會強制性注銷,公司的資產則歸于開曼群島政府所有。
開曼公司年審內容
1、政府牌照費:續期公司經營牌照政府費用
2、秘書地址:續期公司秘書、注冊地址費用
3、開曼公司良好存續證明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4、開曼公司董事在職證明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經濟實質申報
依照已經實行的經濟實質法規,在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開曼公司,需要在2019年7月1日前達到經濟實質的要求。而對于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則必須在成立時就滿足經濟實質法案的要求。
如果是純粹控股公司,則只需要滿足簡化版的經濟實質法案要求(即只要在開曼擁有足夠的員工和辦公場所)。
對于選擇這一應對經濟實質法案的經濟實體,需要每間進行信息申報,主要為具體的服務內容、核心業務為何、從業務中獲取的收入數量、在開曼的實際辦公地址、員工人數等經營相關的信息。
開曼公司不申報經濟實質的后果:
如果開曼公司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將會被開曼當局處以高額罰款,第一次罰款12,000美元,第二次罰款將是第一次罰款的10倍,即12萬美元。
如果兩次罰款后開曼公司仍然不符合經濟實質要求,則可能會被開曼當局強制注銷掉該開曼公司。
經濟實質申報雖然導致經營開曼公司的成本增加,但是并不能抵消開曼公司的優勢,如開曼公司不需要審計報稅,對于搭建VIE架構,實現海外融資上市的目的是非常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