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BUD專項基金介紹
香港BUD專項基金,即品牌發展、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計劃,英文全稱為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簡稱“BUD專項基金”。
港府推出該計劃是為了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他們在內地市場的競爭力,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促進銷售項目到自由貿易協定經濟體,從而提升他們在東盟市場的競爭力, 促進他們在東盟市場的業務發展。
為加強支援企業提升其競爭力及發展多元化市場,由2022年11月起每間企業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經提升至700萬元,而每間企業可資助的核準項目上限提升至70個。
2023年06月16日推出BUD專項基金申請易,便利中小企業遞交申請及執行項目,簡化了申請和審批的程序,縮短了處理時間,申請易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萬元。
BUD專項基金申請條件
1、香港公司條件(需同時滿足)
(1)香港公司成立滿1年;
(2)香港公司有實際辦公場所;
(3)香港企業上一年營業收入超過100萬港幣;
(4)香港公司2人以上購買強積金夠3個月。
2、股權條件(滿足以下任一即可)
(1)同一股東在香港公司持股30%以上在內地公司持股50%以上股權;
(2)香港公司直接控股內地公司50%以上股權;
(3)內地和香港同一批股東持股(股東相同,持股比例相同)。
BUD申請所需的文件
1、商業登記證BR,有付款紀錄的條形碼或憑證;
2、公司注冊證明書CI;
3、近3個月MPF證明(顯示公司名,員工名,薪金,供奉證明,付款記錄);
4、由MPF機構正式的收據;
5、最新的NAR1/Form1A;
6、Audit report,可后補;
7、無限公司,Audit report改為management account+報稅證明;
8、近3個月銷售單據 (入貨單、發票、送貨單、收據)+相關銀行入賬記錄;
9、公司相片,5張,包括水牌或門口招牌,工作空間相片;
10、租約及厘印或近3個月水電煤費用寬頻單等;
11、注冊商標,如有;
12、產品授權書,如有。
BUD專項基金審批標準
生產力局、跨部門委員會以及計劃管理委員會將根據申請的個別情況進行審批,審批標準參考:
1、項目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或拓展營銷,有助申請企業的業務在內地、自貿協議及/或投資協議市場有實時或長遠的發展;
2、項目可建立及增加申請企業或其產品/服務在內地、自貿協議及/或投資協議市場的競爭優勢。申請項目在商業角度上是否切實可行是考慮因素之一。
3、項目應包括發展內地、自貿協議及/或投資協議市場業務的實際行動。
4、項目應包括一個合理、按不同類目細分及具備有關開支理據的財政預算。
優先考慮通過審批的情況:
1、預計能在短時間內成功,并可作為香港其他企業的榜樣;
2、能在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或拓展營銷的特定范疇上達致協同效應;
3、有倍增效應:推行項目時,能利用其他香港企業的產品/服務及營造對這些產品/服務的需求等,為其他香港企業帶來營商機遇,令香港整體經濟受益。
BUD專項基金——申請易
2023年6月中旬正式宣布,香港還推出簡易申請計劃“BUD專項基金”——申請易,以加快審批申請,便利更多企業利用資助發展業務、拓展市場和增強競爭力。
每個獲批的一般申請和申請易的資助上限分別為100萬港幣及10萬港幣。每間企業最多可獲資助70個核準項目,而每間企業于“BUD專項基金”下所有獲批項目的累計資助上限為港幣700萬元。
通過申請易,每間企業每6個月只可提交一項“申請易”的申請,無論該申請最終是獲批、撤回或是不獲批。
一般情況下提交申請后,處理時間3個月左右,最快四個月就能獲批拿到75%的前期補貼,等計劃完全執行之后撥付剩下25%的尾款。
若是后期執行與提交計劃有出入,將會基于資助撥款原則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