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基金的定義
海外資產配置需求日益增加,離岸基金是熱門的資產配置方式之一,越來越多的家族/企業在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開始規劃設立離岸基金。什么是離岸基金呢?離岸基金該如何管理?
離岸基金的定義
離岸基金指的是-國證券基金機構在別國所發售的證券基金企業,而且將所募資產項目投資到該國的股票投資基金,又被變成離岸賬戶股票投資基金。大多數離岸基金是在百慕達、開曼和盧森堡等國外管轄區申請注冊設立的。隨著某些大型投資機構募資需求的擴增,選擇設立離岸基金接受全球投資者的資金具備強大吸引力。
離岸基金有什么優點?
1、避免雙重征稅;
2、實物分配可以向有限合伙人進行;
3、基金普通合伙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合伙企業;
4、普通合伙人可以分享基金的利潤,可以享受資本利得稅待遇代替普通所得稅待遇;
5、有限合伙期限有限,一般事先約定;
6、有限合伙人只對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7、運營靈活性和商業保密性。
離岸基金注冊地
離岸基金的注冊地通常為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塞舌爾、薩摩亞及百慕大等離岸群島。
基金選擇在這些地區成立,通常是因為這些地區對于基金的監管相對較松,同時當地政府豁免該基金來自于非當地收入的稅收;此外,有的地方還準許基金成立后可向全球公開發售。
目前在開曼群島各種類型的基金數量多達9000多只。而作為后起之秀的BVI自1998年開放離岸基金市場以來,已注冊的受監管的基金數量達到6000多只。目前百慕大也有2000多只注冊的集合投資計劃。
開曼離岸基金設立流程
以下以開曼基金為例,說說離岸基金的設立流程。開曼設立基金的基本流程主要分為以幾步:
1、設立基金的組織實體(即合伙企業、公司或單位信托) ;
2、準備招募說明書、聘任審計師、基金行政管理人(如適用) ;
3、向開曼金融局提交相關材料,獲得基金資格。
開曼基金的幾種主要組織形式包括:
可豁免合伙企業ELP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可豁免公司EC (Exempted Company);
單位信托UT (Unit Trust)。
在選擇開曼基金組織形式時,需要注意的是,開曼并沒有契約式基金,從事基金業務應當選擇以上組織形式中的一種作為組織實體;在開曼采取信托形式從事基金業務與國內的信托計劃不能混淆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