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R 新規詳解
隨著歐盟《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PSR)即將于2024年12月13日生效,各大跨境電商平臺紛紛開始強制合規,要求賣家在2024年12月13日前及時完成合規,避免產品被下架停售。目前,亞馬遜的GPSR合規功能已經全面開啟,速賣通、阿里國際站也新增該公告,TEMU也發出GPSR的合規指引通知。
GPSR 新規詳解
1、新規適用范圍
GPSR 新規適用于在歐盟和北愛爾蘭銷售的大多數非食品消費類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電子產品、家具、玩具等。
2、主要內容
GPSR 新規對產品提出了嚴格要求。首先,要確保產品符合標簽和可追溯性要求,標簽應清晰標注歐盟負責人和制造商的名稱、地址、電子郵箱,以及必要的安全和警告信息,同時包含產品類型、批次、序列號等信息以便追溯。其次,需指定歐盟責任人,該責任人負責處理產品安全問題,并在需要時代表制造商。此外,產品貼標要符合規定,如電子產品應貼有易燃易爆警示,服裝要有清潔和保養警示及可能的窒息風險警告,家具要有易燃警示,玩具要有使用年齡警告、小物件警告等,汽車配件要有易燃、高溫、易爆警告及正確安裝使用說明,廚房用品要有使用和清潔說明、電壓插座標準及風險警告,美容產品要有過敏測試警告和避免接觸眼睛警告信息,體育健身產品要有注意安全避免受傷、專業指導下使用說明和警告及可能損傷的警告信息。
3、強制性要求GPSR
新規有強制性要求。一方面,要求注冊歐盟責任人。對于投放到歐盟市場的每件產品,必須有一個在歐盟設立的經濟運營商作為負責人,明確負責安全相關任務,并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或隨附文件中標明相關信息。確保可以根據要求向市場監督機構提供技術文件,歐盟境外制造商的產品在歐盟出現任何故障/事故/召回等問題,應由歐盟授權代表進行聯絡,通報,并與主管機關進行溝通聯系。另一方面,產品需帶有可識別信息,制造商有義務確保其產品帶有可識別產品的信息,如批次號或序列號,這些信息對消費者而言需要易于查看和辨認,經濟運營商要能夠在供應后 10 年和 6 年內分別提供有關產品的信息,并識別其采購方或供應方。
歐代在GPSR 新規實施中的作用
歐盟授權代表,簡稱歐代,是指由位于歐洲經濟區EEA(包括 EU 與 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確和制造商的歐盟授權代表的名稱和聯絡地址。將最新版本技術文件保存在歐盟授權代表處,保存時間為自最后一批產品出口后10年。在歐盟境外制造商的產品出現故障、事故、召回等問題時,由歐盟授權代表進行聯絡、通報,并與主管機關溝通聯系。
歐代在 GPSR 新規實施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一方面,歐代可以協助制造商確保產品符合新規要求,包括標簽的規范、技術文件的保存等。另一方面,在產品出現問題時,歐代可以及時與歐盟主管機關溝通,采取召回等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賣家該如何完成合規?
需要注意的是,歐盟GPSR新規不只是申請歐代就可以了,賣家需要在2024年12月13日全面強制實施前完成以下操作:
1、自查在歐盟和北愛爾蘭所有銷售商品是否符合貼標和可追蹤性要求能正常銷售,非食品類產品注冊歐代;
2、為您銷售的商品指定歐盟負責人,跨境賣家參謀可為您提供極具性價比的歐代服務,省心省事快速完成辦理。
3、給銷售的產品貼上合規產品包裝標簽,確保商品標簽包括以下信息:①歐盟負責人的聯系信息(郵政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URL);②警告和安全信息(請使用銷售國家/地區語言);③產品類型、批次或序列號或其他元素的標簽;④制造商和進口商(如適用)的郵政地址和電子郵箱/URL,以及可以聯系他們的單點聯系人的郵政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URL(如果與上述地址不同)。⑤檢測認證標識(CE/UKCA標識等)、EPR標志(德國包裝法、WEEE、電池法等)、燈具能效標簽(燈具類產品需要)
注:上述標簽信息可以印刷在商品、商品包裝、商品包裹或隨附文件上。
4、及時上傳法規要求信息到平臺,確保在線上商品信息(商品詳情頁)中展示以下信息:
①歐盟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聯系信息;
②制造商的名稱和詳細聯系信息;
③警告和安全信息,確保都使用銷售國家/地區的語言。
注意,GPSR 不適用于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市場,這些市場的產品將受到英國《2005 通用產品安全條例》的管控。但根據《北愛爾蘭議定書》,GPSR 作為歐盟法將適用于北愛爾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