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國商標宣誓?
美國商標注冊成功之后有效期是十年,在到期前半年需要申請續展,否則商標會被撤銷。這是大家都比較了解的情況,美國商標在使用過程中還有一個注意事項,就是美國商標宣誓。
美國商標局政策規定,美國商標遵循使用在先原則,對商標使用的狀態更為看重,因此美國商標注冊成功的第5-6年,第9-10年,以及商標續展或者商標有變更時,都需要提交使用證明,并做提交宣誓,否則,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
哪些美國商標需要宣誓?
1. 美國商標注冊意向使用需要宣誓
美國商標注冊分為有意向使用和實際使用:
① 意向使用:官方審查通過后的6個月內需進行宣誓,通過后才能拿到商標證書,若超過6個月宣誓,可申請付費延期。
② 實際使用:需在商標申請提交時,同時提交使用證據,否則商標將不能被核準注冊。
2. 美國商標注冊第5-6年需要宣誓
根據美國商標法第8條的規定,注冊人在注冊后的第5-6年,即在第5年或第6年全年進行使用宣誓,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或聲明注冊人未使用該商標是基于其他特別事由,并且這種未使用并沒有放棄該商標的意思。否則,在自注冊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屆滿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注冊。
3. 美國商標法第十五條“不可爭議”需要宣誓
根據美國商標法第15條的規定,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獲得不可爭議的宣誓權利。
4. 美國商標續展需要宣誓
美國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之日前六個月內,商標所有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續展申請的同時,還需提交使用聲明,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
如果注冊人未使用該商標,則需聲明該商標基于其他特別事由,表示并沒有放棄商標的意思,否則,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會撤銷該商標注冊。
美國商標宣誓需要的資料
1. 銷售證據(在售圖、訂單截圖3筆、銷售鏈接);
2. 產品實拍圖(帶logo);
3. 商標證書(有無都行,但是商標號一定要提供)。
因為美國遵循使用在先原則,故此對使用證據的審查制度比較嚴格,依據美國商標法,從提交商標申請開始到商標續展時,一共需要提交三次商標的使用證據,以美國商標申請流程劃分為:商標申請中、商標注冊后和商標續展時。
注意,一旦錯過宣誓時間,商標則會失效。對待美國商標宣誓不能疏忽大意,因為這影響著商標后續的使用和是否能繼續擁有商標權。